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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校院系领导、同行教师听课评教工作的通知
更新日期:2019-05-03

各教学单位(部门):

根据《我校本科教学领导听课评价试行办法》(附件1),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、强化教学质量监控,我校将继续推进“校院系领导、同行教师听课评教”工作。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听课安排、次数及参评课程比例

1.本学期各学院(教学单位)可结合本部门教师情况,有计划地开展听课评教工作,也可重点针对新进教师、开新课教师任课课程进行听课评教。

2.各部门除院系领导必须参与听课评教工作外,可根据本部门承担教学任务情况,安排教研室主任和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进行听课评教,青年教师导师听课评教也可列入部门参评课程计划中。

3.校级党、政领导、校机关职能部门领导可在学期内灵活安排听课。

4.为加强评教工作在教学管理中的督导作用,教务处将统计参评课程与本部门学期承担课程任务的比例,与评教率一起,计入评教工作状态数据进行考核。原则上各教学单位参评课程数与部门承当课程任务数比例不得低于25%。

二、听课计划数据上报及录入

各教学单位按上述听课安排、次数要求,制定听课评教计划。听课评教计划由教学单位教务办录入“教务管理系统”。录入完成后报知教务处刷新数据,听课老师即可在网上录入评教信息。具体操作办法见《教学单位教务管理人员录入听课评教计划操作指南》(附件2)。

我校教学单位听课评教计划表》(附件3)纸质文件在4月21日前填报完成,加盖学院公章,交教务处教学能力发展科(学生事务中心607)。教务处将依据教学单位上报的计划表进行抽查。

每学期听课评教完成后,教务处将统计全校听课评教情况进行数据处理并公布。评教数据发布后,经授权的各教学单位副院长(副主任)可在网上查询本部门教师评教信息。

三、听课时间

各教学单位根据《我校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表》(附件4),在所选课程教学周内安排听课,每次听课不少于1节(45分钟),并填写与所听课程属性一致的《我校本科课堂教学评价表》(普通课、外语课、双语课、体育课、实验课、实践课、上机课)(附件5)。

四、听课信息录入

1.各教学单位领导、教师听课后将听课信息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。具体操作详见《我校听课评价网上操作指南》(附件6)。纸质资料交所在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保存备查。

2.校级领导、校机关职能部门领导可根据自身工作安排,随机听课,听课完成后将《我校本科课堂教学评价表》交教务处教学能力发展科(学生事务中心607),教务处负责录入评教数据。

3.听课评教信息网上录入时间,从 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6月30日,逾期将无法录入。各教学单位领导、教师在录入信息过程中若遇到问题,可咨询教务处(呈贡校区学生事务中心607办公室)。

联系电话:65916754,联系人:范卿卿。邮箱:379472856@qq.com。

 

附件:

    1.我校本科教学领导听课评价试行办法

    2.教学单位教务管理人员录入听课评教计划操作指南

    3.我校教学单位听课评教计划表

    4.我校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表

    5.我校本科课堂教学评价表

    6.我校听课评价网上操作指南


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3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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